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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美丽的跃进水库的青山绿水变成了腥水脏水臭水,谁的责任。 [已解决]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21-08-30 07:41扫一扫,手机看帖
花岩溪镇的跃进水库地处群山包围之中,是最佳的饮用水基地。但现在变成了腥水脏水臭水,原因是一个外地老板放了几十万斤鱼苗,借库养鱼。枉水工作人员拿着国家发的工资,还吃着老板的租金,成为鱼苗老板的后台。派出所干警穿着警服为鱼苗老板看鱼护鱼,凶神恶煞,欺服老百姓,开着护鱼船,跃武扬威,偶尔有休闲钓鱼的老者,不问青红皂白,上岸就收缴鱼获,毁坏钓具。水库到处是死鱼,随便闻闻水都是腥臭味,他们视而不见。 这可是一万多居民的饮用水源,看着都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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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1-09-02 10:52
帖内置顶  –    –  2021-09-02 10:55
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跃进水库建库后一直有养殖效益,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和城镇供水系统的建立,21世纪初我处便解除了一切养殖合同,但也有本地人投放少量的鱼苗,适时捕捞,由于是 “人放天养”、我处禁止投肥,且我们深知水库内的鱼类是水体生态良性循环的基本保证,便一直默许。后来因清水养殖没有利润,水库便再无养殖业。近些年来,社会群众在水库大肆滥捕乱钓,由于我处无执法能力,无力制止捕鱼行为,虽然向上级反映报告了,也有一些正义群众向有关部门举报过,有关部门也来过却最终难以处理,不了了之,滥捕乱钓行为一直没得到制止,将水库鱼类几乎捕尽,水生态环境逐步恶化,更在2017年水位降低出现大量蓝藻。
     我处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恐再次出现此类大量蓝藻的事情,便积极引进社会资本,以委托的形式对跃进水库进行环境治理试点(未收取或支付费用),允许投放滤食性强的鱼类(鲢、鳙),改善水库水质,并要求在近年内将水库水质逐步达到Ⅱ类。同时实施了水库禁渔,以保证水库治理的效果和治理方渔业的收益。
     跃进水库于2020年底开始向水库投放3-4两左右的鲢、鳙鱼约19万尾,约每亩54尾,在开始投放期间,出现鱼苗死亡现象,并使水体出些许腥味,经过工作人员的打捞和对多年垃圾进行清理,问题得以解决。
     由于水库内有了鱼,大量的钓者前来,跃进水库为一级水源地,他们向库内投放大量各内饵料,塑料袋、矿泉水瓶等各类垃圾留在库内,我处多次巡查进行劝阻,由于劝阻不了,报派出所民警驱散。由于水库禁渔影响了捕鱼、钓鱼者的利益,8月20日骟动多人在水库大坝上钓鱼、起哄,并发抖音等发布跃进水库已敞库,有鱼钓,可以钓等信息,致使后来人越来越多,聚集约200人,我处派人阻止,遭到扔石头攻击,区政府也就此事正在处理中。
我处未收取任何租金、水库投鱼6万斤左右,现在没有死鱼,水库水质仍然三类水,我处对水质一直在监控中





                                                                                                                                     鼎城区枉水管理局
                                                                                                                                     2021年9月2日
2楼#
发布于:2021-08-30 09:02
                                   常德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

(2016年9月23日常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2017年1月10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饮用水水源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用于集中式供水的河流、湖泊、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包括现有、备用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
   前款所称集中式供水是指供水单位以公共供水系统向城乡居民提供生活饮用水和用水单位经批准以其自行建设的供水系统向本单位提供生活饮用水的供水方式。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遵循优先保护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的原则,将饮用水水源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饮用水水源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方案;
   (二)编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防治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饮用水水源水质信息;
   (四)查处污染饮用水水源的违法行为;
   (五)监督指导供水单位开展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饮用水水源保护职责。
   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饮用水水源地的确定方案;
   (二)指导供水单位开展日常巡查等工作;
   (三)防治水土流失,查处造成水土流失和侵占水域、滩地等违法行为;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饮用水水源保护职责。
   第七条 建设、卫生、财政、农业、林业、国土资源、公安、发展改革、规划、交通、工商、旅游、民政、畜牧水产等部门和海事、水文等机构,根据各自职责,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宣传教育,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志愿者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相关工作,提高公众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公益宣传,对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九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饮用水水源的义务,有权对污染和破坏饮用水水源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和控告。
   对保护饮用水水源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有关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奖励。
   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依法支持因饮用水水源污染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章  饮用水水源的确定
   第十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确定饮用水水源地。
   饮用水水源地的确定,应当避开严重污染或者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和工程设施,与水功能区划和水环境功能区划相衔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现有的饮用水水源地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不能保障供水安全的,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经治理后仍不能保障供水安全的,应当重新确定饮用水水源地。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规划、建设备用饮用水水源,加强对黄石水库等备用饮用水水源的管理与保护。
   第十一条 饮用水水源地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建设等部门提出方案,按照管理权限报市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确定,并报省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跨行政区域的饮用水水源地,由相关人民政府协商后提出方案,报上级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二条 饮用水水源地应当及时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可以严于国家和省颁布的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划定一定范围的水域、陆域作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拟定方案,经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跨县(市、区)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相关人民政府协商后提出划定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因技术条件等原因,未划定保护区的饮用水水源地,依照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划定保护范围。
   第十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布饮用水水源地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名称及范围。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置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外围设置隔离防护设施。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视频监控。一级保护区实行封闭式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涂改或者擅自移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警示标志、隔离防护设施和视频监控。
   第十四条 未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饮用水水源地依照下列标准确定保护范围:
   (一)湖泊、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半径1000米范围内的水域及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为一级保护范围;一级保护范围外延至集雨(水)范围内所有区域为二级保护范围;
   (二)河流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上游不小于1000米、下游不小于100米范围内的水域,沿岸纵深与河堤内坡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0米的陆域,为一级保护范围;一级保护范围的上游边界向上游延伸不小于2000米、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不小于200米范围内的水域,沿岸纵深不小于1000米内的陆域,为二级保护范围;
   (三)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以开采井为中心,半径100米的圆形区域为一级保护范围;一级保护范围边界周围半径不小于500米的区域为二级保护范围。
   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范围。
   第三章  饮用水水源的保护

  第十五条 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增加排污量的建设项目;
   (二)设置排污口;
   (三)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四)使用毒鱼、炸鱼等方法进行捕捞;
   (五)从事围湖造田、围库筑坝等破坏水体的活动;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污染水体的行为。
   第十六条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二)设置油库、加油站;
   (三)设置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四)设置装卸垃圾、油类、砂石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
   (五)设置排渍口;
   (六)从事取土、采砂、采矿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
   (七)经营餐饮业;
   (八)养殖珍珠、沤制黄麻;
   (九)从事网箱、拦网、投饵、施肥等养殖活动;
   (十)破坏护岸林、水源涵养林、湿地以及相关植被;
   (十一)建造坟墓;
   (十二)丢弃、掩埋动物尸体;
   (十三)本条例第十五条列举的行为。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已经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关闭。
   第十七条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二)停泊与保护水源无关的船舶;
   (三)从事农作物种植、畜禽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四)本条例第十六条列举的行为。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已经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关闭。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水政监察、渔政监察和水质监测等公务船舶应当使用清洁能源。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水域发包、出租或者转让给他人从事本条例禁止的行为。
   第十九条 在未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范围、二级保护范围、一级保护范围内,分别参照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进行管理,禁止污染饮用水水源的行为。
   第二十条 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利用渗井、渗坑或者裂隙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
   (二)利用管道输送污水、燃气、油类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品。
   第二十一条 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内,从事开发建设、生产经营和其他活动,应当采取防护措施,维持地下水合理水位,防止地下水体污染。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情况,依法接受监督。
   第二十三条 因划定或者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给保护区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补偿机制,明确补偿方式、范围和对象,确定补偿标准,具体补偿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四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或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的项目,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在核准选址、定点手续前,应当征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环境保护、水行政、卫生等部门和水文机构,建立饮用水水源信息管理系统和共享机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的饮用水水源环境质量等信息。
   第二十六条 供水单位应当开展日常巡查,受理群众关于饮用水水源污染事件的举报,发现污染、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的行为或者水质出现异常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七条 环境保护、建设、农业等部门应当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城乡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防止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污染饮用水水源。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采取工程和技术措施,防止农业生产活动对饮用水水源的污染。
   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林业生产的化肥农药使用情况加强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相关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单位、供水单位应当编制本单位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发生突发性事件,责任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采取应急措施,排除或者减轻污染危害,并立即报告供水单位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视情况启动相应的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第二十九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及相关流域、区域的生态建设和水土保持工作,加强水源涵养林、人工湿地建设。
   第三十条 沅水、澧水等河流实行跨行政区交接断面水质发布制度,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质监测点建设,适时公布交接断面水质信息和监测情况,水质未达到水功能区水质保护目标的,上游地区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查明原因,采取综合治理措施,限期实现交接断面水质达标。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的部门联动和执法协作机制。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水行政、农业、公安等部门开展现场检查和联合执法。
   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加强水上执法队伍建设,做好饮用水水源的安全保卫工作,保证饮用水水源安全。
   第三十二条 对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主要道路和桥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设隔离防护设施和事故应急处理设施。
   公安机关指定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线路时,应当避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确实无法避开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地理界标、警示标志、隔离防护设施、视频监控的;
   (二)未履行饮用水水源巡查、水质监测职责的;
   (三)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水域发包、出租或者转让给他人从事本条例禁止的行为的;
   (四)未及时依法处置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的;
   (五)违反本条例规定批准建设项目、准予经营行为的;
   (六)未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七)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 违反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损毁、涂改或者擅自移动地理界标、警示标志、隔离防护设施、视频监控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一)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的;
   (二)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渍口、油库、加油站等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的;
   (三)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设置排污口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排污口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使用毒鱼、炸鱼等方法进行捕捞的,由渔业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从事围湖造田、围库筑坝等破坏水体活动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障碍,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设置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二)设置装卸垃圾、油类、砂石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从事取土、采砂、采矿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在水域上经营餐饮业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拒不停业的,没收用于经营餐饮业的设施、工具等财物,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从事投饵、施肥等养殖活动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破坏护岸林、水源涵养林、湿地或者相关植被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八)丢弃、掩埋动物尸体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停泊与保护水源无关的船舶、从事农作物种植、畜禽养殖或者组织旅游、游泳、垂钓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网箱、拦网养殖或者养殖珍珠、沤制黄麻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造成水体污染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处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上述活动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利用渗井、渗坑或者裂隙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正一
论坛网神
论坛网神
3楼#
发布于:2021-08-30 09:15
适量天然放养应该允许,但不能投肥投料和过量放养。
4楼#
发布于:2021-08-30 12:09
基层黑得狠。那些都是得了好处入了干股的。要不然,不得那么卖力。
5楼#
发布于:2021-08-30 14:17
抓,这种破坏环境的应该抓起来,依法审判
1273089
五级网友
五级网友
6楼#
发布于:2021-08-30 14:25
哎哟,花岩溪水库都不准钓鱼了呀。
7楼#
发布于:2021-08-30 22:10
跃进水库前两年都还没人承包啊,钓鱼也没人管,现在又承包出克哒?
8楼#
发布于:2021-09-01 06:39
杨跃辉:常德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

(2016年9月23日常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2017年1月10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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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带队前往跃进水库进行了巡河。官方水质检测报告显示达标,而且我会志愿者经一个月的打捞水库垂钓垃圾,水面已清洁,但是每天百余人继续仍弃垂钓垃圾,不得不请水库管理部门请人逐天清理。而且当天邀请了相关执法部门联合巡逻水库,劝离百余钓鱼人,清理放生违法垂钓麻白链数百斤,海竿二十余根。
9楼#
发布于:2021-09-01 06:52
独此一名:跃进水库前两年都还没人承包啊,钓鱼也没人管,现在又承包出克哒?回到原帖
不是承包养殖,是水库管理部门引进水生态科技组织进行生态治水。因禁止数以百计钓取滤食性鱼类者垂钓,引起曾霸占水库多年的一伙人乘机打劫,意欲重返“守水库”捞利之途,以电话威胁、现场恐吓(我在)方式逼水库管理部门让出监管权,甚至掷石打砸执法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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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多部门联合执法后,违法垂钓者基本上已认识到饮用水一级保护区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一伙肇事者也委托人电话给我表达了认错的态度,并积极支持水库管理部门的生态治水工作。
10楼#
发布于:2021-09-01 06:54
江二毛:基层黑得狠。那些都是得了好处入了干股的。要不然,不得那么卖力。回到原帖
就是水库管理部门没有有效落实管理禁钓禁令,我会才多方联系组织了巡逻检查。
11楼#
发布于:2021-09-01 07:02
正一:适量天然放养应该允许,但不能投肥投料和过量放养。回到原帖
报告首长,我会已迅速赶到现场,并协助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解决问题。至于水质,我在四个小时的巡库过程中,全是手捧跃进水库的水在巡逻船上直饮。而且所有的参加巡逻执法的一船人都是直饮水库水。我是公共卫生专业的科班生,看了官方的水质检测报告,我敢喝。自来水有陈旧水管的二次污染,花岩溪三大水库的水是没有工业污染源的。虽然有垂钓垃圾污染,志愿者们已清理,基本上水质修复一段就行了。
12楼#
发布于:2021-09-01 08:16
楼主你这一条死鱼应该是拍的执法收缴后放生后未存活的鱼苗。我看到的是今年跃进水库几吨钓鱼佬丢的垃圾被志愿者清理干净,水库还天天派人跟着钓鱼佬屁股后面收钓鱼垃圾。没必要造谣水库水臭水脏。
13楼#
发布于:2021-09-01 08:25
水库管理局、派出所还不能执法了吗?恶意举报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莫把自己灌醉了啊。放家鱼鱼苗合法,但不可投饲料。
正一
论坛网神
论坛网神
14楼#
发布于:2021-09-01 10:01
问号110:报告首长,我会已迅速赶到现场,并协助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解决问题。至于水质,我在四个小时的巡库过程中,全是手捧跃进水库的水在巡逻船上直饮。而且所有的参加巡逻执法的一船人都是直饮水库水。我是公共卫生专业的科班生,看了官方的水质检测报告,我敢喝。自...回到原帖
天然加保护,能做直饮水,赞!
15楼#
发布于:2021-09-01 11:12
   记得当年湖北人承包养殖,放了好多吨化肥下去,这些年过去了,总算是好了,放可以放,但小学和中学都是吃这个水,保证水质才是重点。
16楼#
发布于:2021-09-02 10:52
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跃进水库建库后一直有养殖效益,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和城镇供水系统的建立,21世纪初我处便解除了一切养殖合同,但也有本地人投放少量的鱼苗,适时捕捞,由于是 “人放天养”、我处禁止投肥,且我们深知水库内的鱼类是水体生态良性循环的基本保证,便一直默许。后来因清水养殖没有利润,水库便再无养殖业。近些年来,社会群众在水库大肆滥捕乱钓,由于我处无执法能力,无力制止捕鱼行为,虽然向上级反映报告了,也有一些正义群众向有关部门举报过,有关部门也来过却最终难以处理,不了了之,滥捕乱钓行为一直没得到制止,将水库鱼类几乎捕尽,水生态环境逐步恶化,更在2017年水位降低出现大量蓝藻。
     我处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恐再次出现此类大量蓝藻的事情,便积极引进社会资本,以委托的形式对跃进水库进行环境治理试点(未收取或支付费用),允许投放滤食性强的鱼类(鲢、鳙),改善水库水质,并要求在近年内将水库水质逐步达到Ⅱ类。同时实施了水库禁渔,以保证水库治理的效果和治理方渔业的收益。
     跃进水库于2020年底开始向水库投放3-4两左右的鲢、鳙鱼约19万尾,约每亩54尾,在开始投放期间,出现鱼苗死亡现象,并使水体出些许腥味,经过工作人员的打捞和对多年垃圾进行清理,问题得以解决。
     由于水库内有了鱼,大量的钓者前来,跃进水库为一级水源地,他们向库内投放大量各内饵料,塑料袋、矿泉水瓶等各类垃圾留在库内,我处多次巡查进行劝阻,由于劝阻不了,报派出所民警驱散。由于水库禁渔影响了捕鱼、钓鱼者的利益,8月20日骟动多人在水库大坝上钓鱼、起哄,并发抖音等发布跃进水库已敞库,有鱼钓,可以钓等信息,致使后来人越来越多,聚集约200人,我处派人阻止,遭到扔石头攻击,区政府也就此事正在处理中。
我处未收取任何租金、水库投鱼6万斤左右,现在没有死鱼,水库水质仍然三类水,我处对水质一直在监控中





                                                                                                                                     鼎城区枉水管理局
                                                                                                                                     2021年9月2日
gek123
一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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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21-09-04 01:17
贴子蛮热闹的
《便积极引进社会资本,以委托的形式对跃进水库进行环境治理试点(未收取或支付费用),允许投放滤食性强的鱼类(鲢、鳙),改善水库水质,并要求在近年内将水库水质逐步达到Ⅱ类。同时实施了水库禁渔,以保证水库治理的效果和治理方渔业的收益。》
就想问下,是不是鲢鳙鱼苗滤食性强于鲢鳙成鱼?上半年投放鱼苗,下半年就打捞。这种试点治理,会不会理亏?引进社会资本,对方是不是有很强的水环境治理方针,是否有专业的证件。单纯的上半年投放鱼苗,下半年或者第二年打捞成鱼就能治理蓝藻?管理处还同时实施了水库禁渔,以保证水库治理的效果和治理方渔业的收益,收益都保证了,厉害。打捞的时候是不是打捞到了鲢鳙之外的鱼会放生?支持国家放,国家收益。
18楼#
发布于:2021-09-04 08:36
问号110:报告首长,我会已迅速赶到现场,并协助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解决问题。至于水质,我在四个小时的巡库过程中,全是手捧跃进水库的水在巡逻船上直饮。而且所有的参加巡逻执法的一船人都是直饮水库水。我是公共卫生专业的科班生,看了官方的水质检测报告,我敢喝。自...回到原帖
骗人,水库里水成堆,几千亩水面随眼一看都是一群群的鱼,鱼腥刺鼻,你敢喝吗?
19楼#
发布于:2021-09-04 08:43
罗霸道:楼主你这一条死鱼应该是拍的执法收缴后放生后未存活的鱼苗。我看到的是今年跃进水库几吨钓鱼佬丢的垃圾被志愿者清理干净,水库还天天派人跟着钓鱼佬屁股后面收钓鱼垃圾。没必要造谣水库水臭水脏。回到原帖
谁造遥了,我只是碰到了一处,听说库堤边还有很多死鱼,已经清理了,水质还是差,主要是鱼腥。
20楼#
发布于:2021-09-04 08:48
查察司:水库管理局、派出所还不能执法了吗?恶意举报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莫把自己灌醉了啊。放家鱼鱼苗合法,但不可投饲料。回到原帖
你们是文明执法吗,凶神恶煞,把老百姓当敌人,放家鱼鱼苗合法,但不可投饲料。但密度不能大,现在水库鱼的密度你们清楚,超出多少倍。
21楼#
发布于:2021-09-04 09:04
感谢区长回复,我只是感觉鼎城区枉水管理局说了谎话,四千多亩水面的水库,到处都是一群群的鱼,黑哑哑一片片的,难道只有19万尾,约每亩54尾,6万斤左右吗。水质其它没有什么,就是鱼腥味,所以我们肯请区长出面,请有关部门检测鱼的密度,清除多余的鱼苗,保障水质。
22楼#
发布于:2021-09-04 09:25
感谢区长回复,我只是感觉鼎城区枉水管理局说了谎话,四千多亩水面的水库,到处都是一群群的鱼,黑哑哑一片片的,难道只有19万尾,约每亩54尾,6万斤左右吗。水质其它没有什么,就是鱼腥味,所以我们肯请区长出面,请有关部门检测鱼的密度,清除多余的鱼苗,保障水质。另外巡逻执法者粗暴执法,凶神恶煞,把老百姓当敌人,也是不可取的。
23楼#
发布于:2021-09-04 13:10
。。
鼎城区区长热线: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跃进水库建库后一直有养殖效益,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和城镇供水系统的建立,21世纪初我处便解除了一切养殖合同,但也有本地人投放少量的鱼苗,适时捕捞,由于是 “人放天养”、我处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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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收取或支付任何费用”是不是意味着双方没有资金往来?听起来就是个无本买卖,只要买点鱼苗投进去就行了,这么大个水库,委托给何人有没有选择标准?如果没有走程序,那么可以委托给你张三,那我李四也想为社会做点贡献,放点鱼进去改善水质
24楼#
发布于:2021-09-04 14:10
莫点点:谁造遥了,我只是碰到了一处,听说库堤边还有很多死鱼,已经清理了,水质还是差,主要是鱼腥。回到原帖
很多吗?镜头所拍二张照片皆为一条,我们当时收缴3几百斤麻白鲢鱼苗放生,从渔护中倒出来时就有死鱼,有个别的死鱼是放生时尚存一口气,在我们走后死掉,所以没有及时打捞上船。你做为当地人,今天的水库与以往在环境卫生与水质上因我会志愿者不辞辛苦的清理垃圾,已有前所未有的洁净,你难视而不见吗?家乡是你的,子孙繁衍生息,水质很重要,每天百计以上的垂钓者盗走的渔资源,财政差额拨款的枉水管理部门为了水质,又苦于无治水经费,治水的鱼一天以数千斤巨量流失,千辛万苦引进有生态治水经验的科技企业和我们守水护渔志愿者协会协助保护水资源,水环境,哪一点有问题?难道你看不见那些黑恶势力在霸占水库围网投饵养殖吗?难道你看不见火辣辣的太阳下,志愿者在无怨无悔无偿的为了守护故乡在默默的清理长年累积的数吨垂钓垃圾吗?你如果早具备了水生态治理的资质,又有雄厚资金干公益,相关部门也不会舍近求远寻求帮助。干有益于家乡建设的行为中不见你,造谣生事倒来得快!你说的这个老者,二根海竿违法捕捞不足一斤的麻白链近20斤,在予以纠缴违禁海竿后,居然还恶语相向,抢走执法巡逻船上它处收缴的高端钓竿逃逸,因其年级偏大,我劝回了追逃的二名干警,看来找到你就可以摸排到这个藐视执法的人。
25楼#
发布于:2021-09-06 21:33
问号110:很多吗?镜头所拍二张照片皆为一条,我们当时收缴3几百斤麻白鲢鱼苗放生,从渔护中倒出来时就有死鱼,有个别的死鱼是放生时尚存一口气,在我们走后死掉,所以没有及时打捞上船。你做为当地人,今天的水库与以往在环境卫生与水质上因我会志愿者不辞辛苦的清理...回到原帖
我是反映实际情况,谁造谣生事,谁有胆量抢走你们执法船上的钓竿,你搞清楚人再说。
gek123
一级网友
一级网友
26楼#
发布于:2021-09-06 22:04
很多吗?镜头所拍二张照片皆为一条,我们当时收缴3几百斤麻白鲢鱼苗放生,从渔护中倒出来时就有死鱼,有个别的死鱼是放生时尚存一口气,在我们走后死掉,所以没有及时打捞上船。你做为当地人,今天的水库与以往在环境卫生与水质上因我会志愿者不辞辛苦的清理垃圾,已有前所未有的洁净(前所未有的洁净,说的好,做好事就得说出来,不然不痛快,感谢志愿者。),你难视而不见吗?家乡是你的,子孙繁衍生息,水质很重要,每天百计以上的垂钓者盗走的渔资源,财政差额拨款的枉水管理部门为了水质,又苦于无治水经费,治水的鱼一天以数千斤巨量流失(一天数以千斤?19*0.3=6.65万斤。这估计是不是已经没有鲢鳙鱼了,是不是得考虑下要再次投放鱼苗了。),千辛万苦引进有生态治水经验的科技企业(到底是靠经验还是有资质的企业,怎么不公示出来。)和我们守水护渔志愿者协会协助保护水资源,水环境,哪一点有问题?难道你看不见那些黑恶势力在霸占水库围网投饵养殖吗?难道你看不见火辣辣的太阳下,志愿者在无怨无悔无偿的为了守护故乡在默默的清理长年累积的数吨垂钓垃圾吗?你如果早具备了水生态治理的资质(希望公示这次企业的资质),又有雄厚资金干公益(既然是公益,为什么回复中还有以保证水库治理的效果和治理方渔业的收益。所以说还是有利益在一旁,这不得不说的吧。国家放,国家收益,这都没的说。,相关部门(谁是相关部门,既然要找有资质的企业,你们有没有向社会公示,是不是你们想找谁就找谁,公示后经过无异议,或者无投诉才合理,这对不对。)也不会舍近求远寻求帮助(既然说帮助,怎么还有一说:邀请了周边其他村社会人士参与水库管理,还收缴了钓鱼人的渔具,还罚款了。真假很容易揪出来,到底是不是邀请了周边社会人士参与水库管理过,是否罚过款,钓鱼人违法,邀请周边社会人士一起管理水库罚款,这得调查清楚)。干有益于家乡建设的行为中不见你,造谣生事倒来得快!你说的这个老者,二根海竿违法捕捞不足一斤的麻白链近20斤,在予以纠缴违禁海竿后,居然还恶语相向,抢走执法巡逻船上它处收缴的高端钓竿逃逸,因其年级偏大,我劝回了追逃的二名干警(你劝回二名干警?看来您是大领导。政府领导的国家公职人员竟然需要听从你的指挥。),看来找到你就可以摸排到这个藐视执法的人(看来不找到这个人您可能咬牙切齿的恨,为了一方净水,您也是倾尽所有了)


1.既然舍近求远,必有它的理由。(必须公示企业资质,且资质需在承包水库之前)
2.投放鱼苗,打捞成鱼有没有规定。需不需要向社会公示!
3.投放鱼苗密度是否合理(为什么投放鱼苗没有视频,是否存在投放密度不合理),如因投放不合理,不科学,后期造成大面积死鱼,或者水质变坏,引起的后果谁来负责,不经过公开引进的企业进行鱼苗的投放,导致的不良后果,谁来买单,不考虑后果的。
4.作为一级水源保护区,水面快艇肆意驾驶,会不会导致水污染。
当今社会不会出现向以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局面了,该公示的公示,该治理的治理。
27楼#
发布于:2021-09-07 21:12
gek123:很多吗?镜头所拍二张照片皆为一条,我们当时收缴3几百斤麻白鲢鱼苗放生,从渔护中倒出来时就有死鱼,有个别的死鱼是放生时尚存一口气,在我们走后死掉,所以没有及时打捞上船。你做为当地人,今天的水库与以往在环境卫生与水质上因我会志愿者不辞辛苦的清理...回到原帖
支持
28楼#
发布于:2021-09-10 15:03
gek123:很多吗?镜头所拍二张照片皆为一条,我们当时收缴3几百斤麻白鲢鱼苗放生,从渔护中倒出来时就有死鱼,有个别的死鱼是放生时尚存一口气,在我们走后死掉,所以没有及时打捞上船。你做为当地人,今天的水库与以往在环境卫生与水质上因我会志愿者不辞辛苦的清理...回到原帖
你懂不懂公益二字?先弄明白了再来叽叽歪歪!
29楼#
发布于:2021-09-10 15:49
gek123:很多吗?镜头所拍二张照片皆为一条,我们当时收缴3几百斤麻白鲢鱼苗放生,从渔护中倒出来时就有死鱼,有个别的死鱼是放生时尚存一口气,在我们走后死掉,所以没有及时打捞上船。你做为当地人,今天的水库与以往在环境卫生与水质上因我会志愿者不辞辛苦的清理...回到原帖
在开展公益活动的同时,找到愿意为公益事业的爱心企业,让企业承担公益活动的费用。这样公益团队才有生存的空间,企业也可以通过这些活动树立企业的形象。这个是三赢的模式,你懂吗?通过有资质的水生态治理企业出钱,完成水库修复水质的要求,我们协会组织志愿者协助巡逻水库,保护企业投放渔苗不被你等之流偷盗,让邀请来治水的投资方不在常德血本无归。据现有数据分析,以每天100人垂钓水库滤食鱼类,日失1000斤麻白鲢已不在话下,试问你有什么权力偷盗政府部门委托企业治水的麻白鲢?你又有何资质要求治水?跃进水库垃圾遍野,你的保护水库热情怎么不见显现?为什么政府部门的行政作为明明在把水库水质向好的方向努力作为,你却霸蛮的找出一条当天放生收缴鱼而死亡的唯一一条反复拍二张,公示在此意图误导吃瓜群众?是不是又想让跃进水库重回我2018镜头下的污染状态?是不是又要继续让当地某社会团伙拼拳头来霸占水库养殖你才善甘?数吨我们志愿者从跃进水库清理上岸的垂钓垃圾还摆那,众目睽睽之下,你竟然没有看到水面环境的洁净,网箱养殖的清理,拦网的销毁,这一切的一切,你怎么不抢先一步去为家乡的饮用水水源地做建设性的鼓与呼,更或者学我会志愿者亲自动手捡拾水里垃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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